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①旗舰店,卖家以自有品牌的R商标或TM商标状态入驻,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可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开设店铺。 ②专卖店,卖家持他人品牌,可以以R商标或TM商标状态入驻,并拥有授权文件,可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店铺。 ③专营店,经营京东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经营类目下两个及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可以以R商标或TM商标状态入驻商品开设店铺。 因此,一个商标作出变动后,只能重新注册,不能进行变更 二、私自更改有何后果?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私自更改的商标不受到《商标法》保护。 
公司的注销费用一般主要发生在公司的税务处理上,如果公司的税务上不存在问题,那么需要的费用相对是较少的。如果公司存在税务问题,那么就会需要较多的费用,可能是会有一些滞纳金、罚款等。 三、认缴资金到注销的时候,没有实缴,需要补齐吗?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19、教育辅助服务发票开具,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类型转换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将来的发展需要,随时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国家又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就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优惠政策,而且只是到今年年底。到明年,还不知道有没有,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旦选定,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不能再回头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2)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 营业执照 副本
二、扩展资料:
(一)、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一、公司名字随意取 一个好公司当然需要一个特别响亮,别人又容易记住的名字,但是单单这样就够了吗?就目前来看,在北京每天公司成立数平均都在2000以上,而 公司名称 审核就需要很长的时间,一些创业者为了新潮或避免重复,会使用很多的奇葩组合,造成名称登记不通过。小编建议大家选择两个字排列组合,如网络界大名鼎鼎的“美团”、“小米”,及食品公司“雅克”,这些名字都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并且让消费者易读、易懂起到宣传的作用,通过的概率会高一些,当然在注册公司前就要准备好备用名(越多越好),有备无患。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大家要知道商标是可以继承的,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若干年后可以把商标继承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而商标注册在公司名下,公司如果注销的话,必须要把商标转让出来,只有商标转 让出来后,其他人或组织才可以继承。 区别四:商标所属权 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该商标就属于个人财产,商标注册在公司名下,则该商标属于公司财产。个人拥有商标,公司要使用,需要被许可。对于公司来说,商标注册人极有可能许可给他人 使用,与自己共同使用,形成竞争。如果公司拥有商标,就不需要被许可。 商标注册 -就找 华企会计 注册商标 -代理商标注册-知识产权" alt="商标注册-就找华企会计注册商标-代理商标注册-知识产权" /> 一、作为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恶意注册”及其概念核心
1、“恶意注册”为不确定法律概念
近年来,“恶意注册”逐渐成为业界关注焦点,但因其内涵及外延均不够明确,论者基本都是在模糊、笼统的意义上使用该词汇我国法学界通常使用“恶意”一词指代“应知”或“明知”的主观心理状态,但商标法业界所讲的“恶意注册”显然不仅仅包括“明知”或“应知”他人商标的情形,其外延更加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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