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16605130199

华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会计
电 话:16605130199
Q   Q:445628142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807室

工商代理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商代理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一开始,华企会计小编也有想过这是不是一个巧合, 商家也并不知道“佳子公主”是日本皇室公主的名字,只是碰巧注册了一样的名字 。  但是,根据新闻上的内容,对于商标的质疑,记者已经联系过该商家,其广宣部的担当给出的回应,说明是在 知道佳子公主是日本皇室公主的情况下,用其名字注册的商标 。

   变更公司名称的步骤   1、核准新名称一般建议公司名称可多准备几个,一般数量在5-8个为妙,且名称也需避开知名品牌,应与行业相关;   2、办理 工商变更。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在上一期的关联申报介绍中我们提到,如果您的企业是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者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 的非居民企业,在2017年度即使未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但满足国别报告的填报要求,也是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那什么是国别报告?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呢? 一 什么是国别报告?答:国别报告是 G20 集团国家发起的打击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第 13 项《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在我国,国别报告体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22张表单中的6张附表,具体指 G114010、G114011、G114020、G114021、G114030、G114031 附表。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需在进行年度关联申报时填报国别报告,即这6张附表。2017年度国别报告的报送截止时间同样为2018年5月31日。 二 哪些企业需要填报国别报告?

  5、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应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3、商标注册要趁早  申请注册要趁早,一方面是因为商标的资源有限,早一天注册就能增加注册的成功几率,避免盲审的“撞车”现象。另一方面是,如果自己的商标已经在使用中却没有进行注册,就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实中,很多经营多年的老品牌的商标纠纷就是因此而起。  4、申请核心商品同时注重关联商品或服务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   二、司法认定:   (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 注册商标 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再次提醒“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 营业执照 ,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2015年10月1日开始“三证合一”

怎样引用他人作品才不算违法呢?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要是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拥有的著作邻接权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是公民在创作中常用的手法。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

裕民企业节税方案华企会计 华企会计小编讲下:代理公司注册商标的二三事 一直以来,国家商标局都支持申请人自行 申请商标 ,但大到阿里巴巴、腾讯等,小到创业团队,几乎都是选择代理公司申请,那么今天 华企会计 小编就给大家讲讲 代理公司注册 商标的二三事 ,下面跟着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2)公司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时,依照相关规定,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地址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提交上相关材料申请解除异常,待工商人员上门考察后,便可解除公司地址异常华企会计 华企会计小编讲讲: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出资人法律风险提示 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印发了《 注册资本 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

上一篇:法律服务所自查自纠报告
下一篇:公安部印章刻制管理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0-2028 华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张会计:16605130199    QQ:445628142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807室
备案号:苏ICP备17030210号-2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详细信息
欢迎拨打服务热线:
16605130199